細化完善執法監督相關規定 推動執法監督工作落實落地 《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解讀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第22號令公布了《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對執法監督全過程作出系統詳實的規定,對于推動執法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督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一、起草背景 市場監管總局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市場監管各項工作。《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等法治建設的重要文件均對強化執法監督提出了要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數量多、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一旦出現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情形,既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損害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權威。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規范市場監管......閱讀全文
細化完善執法監督相關規定 推動執法監督工作落實落地 《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解讀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第22號令公布了《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對執法監督全過程作出系統詳實的規定,對于推動執法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督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問:為什么要制定《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答:一是中央文件有要求。《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等法治建設的重要文件,均明確提出要加強執法監督。二是執法實踐有
12月9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蘭州市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規定》。該《規定》自12月4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對市、縣(區)人民政府,21個相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在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作了明確劃定,將有助于改變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的現狀。同時,有關部
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公布《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要求,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食品生產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3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至少配備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全文如下: 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
張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漢族,1954年2月出生,山東巨野人,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3月參加工作,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現任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負責市場監管總局全面工作。馬正其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漢族,1959年3月生,重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全文共44條,明確了職稱評審管理的主要規定和程序,對職稱評審的全過程進行規范管理。《規定》的出臺是國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強職稱評審管理、完善職稱政策法規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 《規定》
國科發專〔2010〕264號 各有關重大專項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了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落實知識產權戰略,充分運用知識產權制度提高科技創新層次,保護科技創新成果,促進知識產權轉移和運用,為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提供知識產權保障,
專業機構建設是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重要內容,按照國發〔2014〕64號文件“加快制定專業機構規章制度”的要求,經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科技部于近日印發了《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管理專業機構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重點明確
12月16日,天津市政府對外稱,旨在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規范煤炭經營、使用和管理活動的《天津市煤炭經營使用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由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提出,煤炭經營使用監督管理應當堅持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嚴管煤質、排放達標、節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生產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實施生產許可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